热播剧《欢乐颂2》中,樊胜美不务正业的哥嫂为了向她要钱,将瘫痪卧床的父亲丢到樊胜美男友王柏川父母家,令王家不知所措。好友曲筱绡带人找到樊胜美哥哥,说他这种行为涉嫌遗弃罪和虐待罪,是要坐牢的。现实生活中,这样的行为在法律上是如何认定的呢?
依据我国婚姻法第21条有关规定,子女均对父母有赡养扶助的义务。此处的子女,既包括已婚、未婚的成年亲生子女,也包括养子女和继子女。因此樊胜美和她哥哥需要承担赡养父母的义务,那么樊胜美的嫂子和她男朋友王柏川又该承担什么义务呢?
我国法律没有规定儿媳、女婿的法定赡养义务,但是依据2015年最新修订的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第14条的规定,赡养人的配偶应当协助赡养人履行赡养义务,此规定仅适用于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也就是说,樊胜美的嫂子应该协助她丈夫赡养老人,而樊胜美的男朋友王柏川并没有与樊胜美建立“夫妻关系”(领取结婚证),没有法律上的义务,而仅存在道德上的约束。
子女拒绝赡养老人,经常会遭到街坊邻居的指责。而事实上,拒绝赡养老人,可能触犯刑法第261条的遗弃罪,将依法被判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樊胜美的哥嫂将“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老父亲“丢”在王柏川父母家,既可以理解成某种程度上的“遗弃老人”,也可以理解为将父亲的身体置于危险境地,故而满足刑法遗弃罪“应该扶养而拒不扶养”的要件。
剧情中,曲筱绡吓唬樊胜美哥哥说,他的行为还可能触犯虐待罪,这种说法也是有可能成立的。
依据刑法第260条的规定,共同生活在一起的家庭成员经常以打骂、冻饿、限制自由、凌辱人格等,从肉体和精神上进行摧残迫害,情节恶劣的,构成虐待罪。其中所指的虐待行为不仅限于肉体上的,同样也适用于精神上的,例如谩骂、讥讽等。同时,虐待罪的主体对象不仅限于直系亲属,还包括一起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例如父母、祖父母、子女、公婆、儿媳、兄弟姐妹等。
(《北京日报》6.7 武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