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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摘报 2017年06月01日 星期四

    确保市场竞争的公平

    《 文摘报 》( 2017年06月01日   06 版)

        在我们目前的社会治理中,社会目标单一,喜欢围绕中心抓大事。其优点在于集中力量办大事,高效率地实现既定目标,然而许多应当做好的“小事”却容易被忽视。政府善于抓“大事”,老百姓关心的则多为“小事”。官员很辛苦,一些群众却不领情,政府与老百姓之间的矛盾就会增多,甚至变得尖锐起来。

        现在几乎任何一项公共政策的提出,都会形成政策受惠者与政策受损者之间的张力。受惠者总是试图以“服从大局”或“发展的代价”为理由来迫使受损者接受现实,受损者越来越不满意于这种强加的利益格局,试图通过抗争来实现自己的权益。

        当政府、市场的势力远超社会,权力、资本的逻辑压过社会自治的逻辑,就会造成社会结构失衡、社会关系失调,加剧社会冲突。如果利益格局相对固化、社会差异日益强化、向上流动机会受到钳制,加之社会性伤害的存在,怨恨就会成为底层社会主导性的情绪氛围。

        社会风险的积累和发酵,将加剧社会矛盾,破坏社会稳定。改革开放初期,坚持“效率优先、兼顾公平”的原则,实施“一部分人先富”的“大政策”有其合理性;但现在必须终止这一“大政策”。市场的功能是促进效率,政府的责任是确保公平。这些年来市场和政府朝着同一个方向即效率着力,经济高速增长,“公平”却因责任主体缺位而受到冲击。政府必须回归“经济调控、市场监管”的职能定位,放手让市场去竞争、求效率,自身则专注“公平正义”,通过一系列建章立制和有效监管,确保市场竞争的公平,再也不能利用职权人为地“划分等级搞倾斜”,制造更大的不公平。

        (《中国党政干部论坛》 2017年第5期 童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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