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6日,国家信访局在官网公布了对48个保障性住房领域信访事项的督查情况,48件信访事项分别来自河北、内蒙古、辽宁、山东、河南和湖北6个省份。国家信访局6个督查组于4月10日至19日赴上述地方,这是中央信访督查组首次就保障性住房问题展开专项实地督查。
“一开始很抵触挺害怕”
中央信访督察组山东组4月10日到达济南。当晚,济南市章丘区的高某接到了村主任电话,称督查组要与他当面沟通,高某表示“一开始抵触、挺害怕”:“我可见不了(督查组),不知道怎么说话,晕倒在那里不就麻烦了吗?”
2016年10月21日,因为不满村里安置房的选址,高某向国家投诉办网上投诉。4月11日上午,他出现在中央信访督查组面前。约见信访人时,区县、基层的工作人员不在现场。“我们就你反映的信访诉求回访一下你,看看问题解决了没有?”发问的是山东省信访局副局长李光珠。之所以这样安排,往往针对的是信访事项尚未完全化解、信访人诉求中有过高要求等情况。让操着地方口音的官员发问,可以避免个别信访人提高要价,以免给地方后续工作带来不利影响。
“工作组人员的态度、问题和答复,我都很满意。”谈话结束时高某说。然而,并不是信访人的所有诉求都照单全收,对于不合理的诉求,督查组也会及时纠正。
“我们不是来找茬的”
中央信访督查过程中,曾有地方官员担忧,“中央来人”会变相鼓励更多的人越级走访,甚至会使信访人借机提出过高或无理要求,媒体曝光也会给工作带来不利影响。
“每次督查,最大的考验就是怕地方上不配合。”国家信访局信息中心主任、中央信访督查组山东组组长杨燕伟说,督查并非一帆风顺。
4月12日,督查组在青岛市与基层政府和相关部门就督查案件展开座谈。“这个案子的工作专班是什么时候成立的?成员都有哪些人?”督查组发问后,几十人的会议室内,迟迟未有人发声。
“请大家不要误解,我们督查组是来帮助大家化解矛盾。”在地方相关部门向中央信访督查组汇报的现场,督查组多次表明来意,“我们不是来找茬的”。
信访督查共有三项建议权——完善政策建议、改进工作建议、追究责任建议。但实际督查中,督查组行使最多的是前两个,“追究责任建议”提得比较少、比较慎重。
“因为督查特事特办不妥当”
督查组并不鼓励对被纳入督查的信访事项“特事特办”,打破原有的办事规则。
在对湖北的这次督查中,便有一例十余年未化解的疑难积案,在督查组抵达数天前取得了“突破性进展”,当地为信访人分配了房子。
这一安排是否打破了原有的分配规则?是否因为中央督查组来了有压力,对督查事项“特事特办”?这成为督查组关注的重点。
“如果打破了原有的分配原则,是不妥当的。”督查组直接指出,应该按照当时达成的村规民约来排队,“不能因为我们来,该办的没有办,不该办的办了。”
(《北京青年报》《南方都市报》5.17 孟亚旭 王秀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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