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中央政治局会议提出,要加快形成促进房地产市场稳定发展的长效机制。这次中央对于长效机制的提法用的是“加快形成”4个字。而在去年12月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上的措辞还是“加快研究建立”;2017年的政府工作报告的提法则是“加快建立和完善”。
住建部住房政策专家委员会副主任顾云昌表示,新的措辞反映出国家对于建立长效机制正在加速推进过程中。
至于何时推出,官方还没有明确时间表,但是在操作层面,还有更现实的问题。顾云昌向记者表示,房地产长效机制真正建立起来,不是一两年的事情。“因为‘形成’需要一些政策慢慢落地和完善,还有一些政策需要立法,而立法需要一个过程。”
记者注意到,官方最近3次提到长效机制的时间节点分别是2010年、2013年和2016年,都是在楼市大涨的年份。于是,给人的感觉是,行政性调控方式总是一种短期行为。目前一二线城市房价过高,或许到了2017年下半年,甚至2018年,房地产市场又开始陷入低迷,这都有可能。于是,随着市场的波动,政府又会不断出台新政策,周而复始。
“所以,我总说‘房地产市场调控,总在路上’。因此,为了房地产能够平稳健康发展,建立房地产市场的长效机制已经刻不容缓。”顾云昌说。
在顾云昌看来,房地产长效机制主要包括税收体制改革、土地制度改革、金融体系改革,以及房地产市场本身的组织架构改革等几个方面,这几个方面综合发挥作用,才能够改变房价忽高忽低、忽热忽冷的情况。
(《中国经济周刊》2017年第18期 王红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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