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保健食品监管工作的意见(征求意见稿)》。它规定,保健食品产品名称不得以保健功能命名,保健食品广告应重点提示“本品不能替代药物”,强化保健食品日常监督检查。
保健品是特殊的食品。在发达国家,保健品代表着食品消费的升级方向,为食品行业内带来更高的利润,政府对保健品和保健品市场的监管,比对一般食品的监管更为严厉。
国际经验表明,一个国家的人均GDP(国民生产总值)达到或超过5000美元时,保健品行业将成为食品行业中最重要、最具持续快速增长潜能的产业。同时,一个国家在基本解决温饱问题之后,以价格计数的保健品消费量,一般可达到全部食品消费量的10%以上。中国去年人均GDP已超过8000美元,全国食品行业年产出更是超过11万亿元人民币,但去年全国保健品年产业规模只有2000亿元人民币。保健品产出所占比例不到2%。
按世界普遍水平,老年、中年、青年、少年四类群体的保健品消费构成比例约为3:2:2:3,而中国保健品消费群体的构成比例中,老年人占到五成半,其中又有95%是退休老年人。
一些不法分子正是瞄准了老年人这个特殊的消费群体,以各种欺诈瞒骗的手段,昧着良心从他们口袋中“抢钱”,将国内保健品市场牌子做塌做臭。到头来,保健品营销做成了“一锤子买卖”,相对于年均两位数增长的食品行业,保健食品市场不断萎缩。
中国保健品生产环节的市场准入门槛,在世界上属于最高之列。然而,审批之后的日常监管却堪称松懈软弱,一些处罚手段“高高举起,轻轻放下”。通过完善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规定,加大保健品市场监管执法力度,已是促进保健品行业健康发展、保障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的迫切要求和必然选择。
(《北京青年报》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