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龚大伯一直有在西湖游泳的习惯,去年他被管理部门行政处罚。今年3月,龚大伯将西湖管委会告上法庭,要求撤销处罚决定。日前该案在西湖法院开庭审理。
龚大伯自称在西湖游泳已经二十多年,当地冬泳协会的老年人都长年选中西湖苏堤水域游泳。龚大伯说,西湖游泳是市民的权利,他还拿出《全民健身条例》和《浙江省全民健身条例》作为诉讼理由。
龚大伯状告西湖管委会,其维权意识值得肯定,但其维权意识没有用对地方。杭州西湖是国内列入《世界遗产名录》的世界遗产中唯一一处湖泊类文化遗产。不让游泳爱好者下水游泳,也是为了保护好这一世界遗产。如果西湖可以任人游泳,西湖水质就会大受影响。另外,在西湖游泳也暗藏危险,禁泳也是为了保护游泳爱好者的人身安全。全民健身是好事,但不让人们在西湖游泳并不是反对全民健身,而是为了保护西湖水质,为了保护好西湖这一世界遗产。
(光明网4.22 戴先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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