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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摘报 2017年04月15日 星期六

    美国用重税阻止外国人炒房

    《 文摘报 》( 2017年04月15日   03 版)

        虽然美国政府对外国人购买房产几乎没有任何法律上的限制,但在税收和贷款方面,却执行着比对待美国人更苛刻的标准。

        一般来讲,贷款机构要求外国买主缴纳的首付为房价的50%,大大高于美国人的20%,而且贷款利率也会比较高。由于担心外国人在美国房地产市场上买进卖出,赚了差价后没交税就走人了,而美国税务局无法跨国追讨,美国国会早在1980年便制定了“外国人房地产投资税收法”,规定“外国个人或公司在出售位于美国房地产时,需要缴纳房款10%作为所得税预扣款”。

        据介绍,近些年为打击“炒房团”,美国政府还大幅上调外国人在美出售房产时的预扣税。根据全美房地产协会报告,外国人在美出售30万美元以上房产,需缴纳的预扣税去年2月起从10%涨至15%,并且预扣税是指卖房成交价的百分比,而非所赚的差额部分。

        另外,外国人在美国的房产在转让时需要交赠与税或遗产税。美国身份的居民也有这两个税,但每个人一生有543万美元的免税额度,一对夫妇的免税额高达1086万美元。但是外国人将美国财产进行赠与或继承时,免税额只有6万美元,6万美元以上要缴纳40%的赠与税或遗产税。

        曾有一位投资者在曼哈顿购置了一套价值千万美元的房产,不料两年后这位房主因车祸去世,房产由其子继承。根据美国法律规定,联邦税局需要征收40%的遗产税,纽约州也要征收10%的遗产税,其子无奈,只好卖掉房产来缴税。

        (环球网 4.6 袁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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