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螃蟹为代表的甲壳纲动物,甚至其他所有非人动物,是不是能感觉到疼痛,动物学家和神经科学家早已有过大量的思考和争论。有争议的根本原因在于,不同物种间没办法用最能理解的语言来交流。
疼痛的概念很复杂,但核心有两个:第一个是伤害反应。伤害反应完全是一种反应,不涉及意识。就像人碰到烫的东西突然缩回来,这个动作的做出不需要通过大脑,是在人感觉到疼痛之前就做出的。
第二个是对疼痛的主观感觉,就像人被烫到以后意识到的那种感觉。伤害反应让人面对外界伤害可以快速躲避,但如果没有这种对疼痛的主观感觉,人可能一次一次被烫到。正是由于集合了反应和主观感觉,疼痛才能让人学会躲避外界伤害。
动物学家认为,只有全符合下列条件的动物,才能认为其有能力感受到疼痛:拥有痛觉感受器,也就是可以检测到对自身有害刺激的接收器,比如人的皮肤上分布有大量的痛觉感受器,其实是感觉神经元;从痛觉感受器到大脑的通路;可以处理痛觉信息的脑结构,类似人类的大脑皮层;拥有阿片受体和内源性阿片物质(阿片物质与阿片受体结合产生止痛效果,我们常说的内啡肽就属于内源性阿片物质,吗啡等属于外源性);受到疼痛刺激后,再用止痛剂,会观察到动物的负面行为和生理反应减少;受到疼痛刺激后,动物会学会避免再次接触这一类刺激,而且是很快就能学会。
科学家们对甲壳纲动物做了大量痛觉实验与类比论证,以目前大多数研究结果来看,螃蟹是很有可能感受到痛苦和疼痛的。
(《科技生活》2.13 周不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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