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9月,习近平主席对“人类命运共同体”做了系统的阐述,认为打造“人类命运共同体”就是要建立平等相待、互商互谅的伙伴关系,营造公道正义、共建共享的安全格局,谋求开放创新、包容互惠的发展前景,促进和而不同、兼收并蓄的文明交流,构筑尊崇自然、绿色发展的生态体系。
这是中国领导人第一次在联合国舞台上系统阐述中国人对“人类命运共同体”的理解,标志着中国外交上实现了从构建国际政治经济新秩序到打造“人类命运共同体”的转变。
正确理解“人类命运共同体”的核心,在于准确把握共同体和人类命运这两个关键词。
其一,共同体不同于社会。“人类命运共同体”主要是一种自然的产物,比如全球化、信息化等客观历史发展进程为整个世界提供了互联互通的基本条件,创造了一荣俱荣、一损俱损的现实基础,这一条件是不以任何人的意志为转移的。中国提出“人类命运共同体”,抓住了当今世界共同发展的新趋势,这一趋势代表着整个人类的未来,每一个国家、每一个政党甚至每一个人都必须顺应这一世界潮流,主动融入全球共同体的大循环中,在顺应世界潮流的基础上实现自身的价值。
其二,人类命运不同于片面的国家命运,更强调人类作为一个整体的命运。冷战结束以来,越来越多的证据表明,面对世界任何一个角落爆发的问题,每一个国家都不可能置身事外。中国提出“人类命运共同体”,并不是否认当今世界存在的各种矛盾,而是强调即便存在着如此众多的矛盾,也不可回避人类存在着共同利益,倡导要采取包容、开放、共赢的思维来聚同化异,实现人类共同利益和共同价值之大端。因此,“人类命运共同体”不是强调某一个党的命运,也不是仅仅强调某一个国家的命运,而是强调人类“地球村”的整体命运,只有人类整体命运得到保证,才会有具体国家、政党和个人的美好前景。
“人类命运共同体”代表着和平、发展、开放、包容、合作、共赢的新理念,是新时期中国智慧对世界的一个重要贡献,是中国方案的代表,本质上也是一种人类社会的公共思想产品,是顺应世界发展潮流的,有着光明的前途。今后,中国要自信地向世界传播这一新理念,将之作为中国外交的一面旗帜,推动中国外交和公共外交开辟新局面。
(《北京日报》2.20 赵可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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