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1月,中央纪委七次全会强调,加大对“村霸”和宗族恶势力的整治,决不允许其横行乡里、欺压百姓,侵蚀基层政权。1月19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印发《意见》,突出打击为“村霸”和宗族恶势力充当“保护伞”的职务犯罪。
记者采访了解到,有的“村霸”以宗族、金钱利益为纽带,组成犯罪团伙,实施违法犯罪行为,有的甚至盘踞一地作恶长达数十年而难以铲除。
记者调查发现,在一些地方,有基层组织人员为“村霸”充当“保护伞”。“上头有人”使受欺压村民敢怒不敢言,查办“村霸”和宗族恶势力备受阻挠。还有一些地方,基层“两委”班子选举制度不健全,甚至“两委”班子成员沦为“村霸”。据记者了解,江西抚州金溪县安吉村原党支部书记彭荣辉任村党支部书记10多年来,该村培养发展的党员几乎全是其亲朋好友。2014年村“两委”换届选举时,他拉票贿选,甚至将贿选开支以“务工补贴”的名义报销。
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反贪总局三局局长孙忠诚介绍,对于“村霸”与宗族恶势力的恶形恶状,检察机关将发现一起,查处一起,惩治一批。尤其要突出打击为“村霸”和宗族恶势力充当“保护伞”的职务犯罪。另一方面,职能部门将综合运用经济建设、教育宣导、舆论推动等多维度社会治理措施。各地方政府积极发展经济和教育,使适龄人员有事可做、有书可读,从长远角度消除“村霸”和宗族恶势力存在的根基。
(《新华每日电讯》2.13 杰文津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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