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报道,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受理的一桩担保合同纠纷案,其间需要进行签名、指纹和两枚印章的司法鉴定,而当事人却被鉴定机构开出17万元的天价收费单。该“天价收费”依照的,是已经废止近一年的《司法鉴定收费管理办法》。
司法鉴定作为“证据之王”,费用问题成为一道坎,拦在许多意图通过司法途径来维权的人们面前。
在现代技术和检测手段越来越先进的今天,一个常规的鉴定就可以收十几二十万元巨额鉴定费,且不说价值规律已经起不到约束作用,恐怕连自己也很难辩白这到底是鉴定费,还是独此一家,或者独我们一伙的垄断费。
在近年来的司法改革中,诉讼费向着亲民利民的方向不断改革调整,但是“打得起官司花不起鉴定费”的现象却依然屡见不鲜。对此,有关部门切不可等闲视之。
(光明网 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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