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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摘报 2017年01月19日 星期四

    借书一痴 还书一痴

    《 文摘报 》( 2017年01月19日   05 版)

        ■陈益

        归有光先生有一个学生王执礼,字子敬,他对这位学生评价很高,说:“可与评论古今者,独执礼一人。”归有光有了好书,常赠予王子敬,他的《水利录》付梓后,一下子寄去了四部,也希望王子敬寄来奇书。

        但他遇到不肯借书的人,也着实令人懊丧。清王士禛《池北偶谈》中记述归有光给王子敬的一封短札,说:“东坡《易》《书》二传,曾求魏八不与。此君残俗恶,乞为书求之。畏公作科道,不敢秘也。有奇书,万望见寄。”借书,本来是一件十分文雅的事。可是某些人很俗恶,怎么也不肯拿出来。

        清人梁绍壬的《两般秋雨庵随笔》在引用了这则故事时,还引了唐代人一句耐人寻味的话:“借人书一痴,还人书一痴”。意思是说,借别人书的是一个傻瓜,还别人书的也是一个傻瓜。到了后来,有人把借书还书的痴,说得更加全面,称之为借一痴,与二痴,索三痴,还四痴。明知道人家不借,开口向人借书,为第一傻;明知道人家不还,偏把书借给人家,为第二傻;对不肯还书者拉下脸皮去讨,为第三傻;人家一讨就乖乖地给了人家,为第四傻。显然,读书人的种种做法,无不充满了迂腐穷酸之气。

        古时候书籍印刷困难,常常靠抄写流传。若想看书,借阅是最合理的。借了别人的书,赶紧动手抄,抄完了,把正本送还给人家。“借人书一痴,还人书一痴”,痴得有道理,也挺可爱。

        当然,也有不少人借了书,舍不得归还,占为己有,让书的主人讨也不是,不讨也不是。长此以往,就多了一分心眼。事实上,凡是喜欢藏书的人都怕别人来借,即使你送来了一瓻酒,也不太愿意松手。

        宁波天一阁主人范钦就是一个典型。他给子孙定下规定:“代不分书,书不出阁”。清末学者、刻书家叶德辉为了防止亲友借书,在书橱上贴字条:“老婆不借,书不借”,令人莞尔。

        (《北京青年报》1.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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