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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摘报 2017年01月12日 星期四

    售价失误该谁买单

    《 文摘报 》( 2017年01月12日   02 版)

        2016年12月11日下午4时左右,北京世纪金源购物中心某名表店,一位40岁左右的顾客看中了一款钢质表,标价11.7万余元,打折后的价格是91260元。手表卖出后不久,店长常先生就发现拿给顾客的是售价21万元人民币的白金手表。

        常先生立即追出门去,找遍了商场和停车场,都没有发现那名顾客的身影。店方无奈报警求助。民警做完笔录后称,此事不构成立案条件。

        12月13日,常先生通过顾客刷卡的银行卡信息,辗转查到了买表人的手机号。常先生在电话里恳切地说明了实情,多次道歉,称退货或换货都可以,只是希望他能尽快将表归还。事发至今已一个月,他们始终没能把购表者等来。起初,购表者还接过两次电话,但后来就再也不接了。发出去的十几条短信也石沉大海。

        律师赵三平称,如果证据扎实充分,在法律上属于重大误解形成的合同,这种合同走诉讼程序是可撤销、可变更的,但现在找不到当事人,对店方来说维权困难。

        此事经网上传播后,引发网友热议。有网友认为,商品离柜概不负责,应该钱货两清,商家只能为自己的粗心买单。

        (《北京晚报》1.7 刘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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