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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摘报 2017年01月10日 星期二

    “社保降费不降待遇”需政策保障

    《 文摘报 》( 2017年01月10日   01 版)

        人社部部长尹蔚民日前表示,我国再次阶段性降低养老保险单位缴费费率和失业保险费率。据报道,目前全国有19个省区市下调了企业养老保险费率。多地明确表示,费率降低后,参保人员的各项社会保险待遇不受影响。

        目前看来,兑现这个承诺,有着现实的有利条件。一方面,国内养老基金还有比较大的盈余。另一方面,城镇职工养老基金从本质上讲还是现收现支的政策,现在降低养老保险的缴费费率,不应对将来养老保险的待遇产生直接影响。

        但要真正实现“社保降费不降待遇”,填上未来社保资金可能出现的缺口,还应通过财政加大划拨的力度,并对国有企业的资产进行调整,将更多变现资金用于充实社会保障资金。同时,还可以通过财政对企业缴费实行补贴的方式,确保社保基金当期收入不受到显著影响。再有就是进一步扩大社保覆盖面,做大社保基金“蓄水池”。还要厘清历史负担与现实负担,将历史欠账通过划转国有资产等方式来解决,以便新制度能够轻装上阵。

        (《北京青年报》2017.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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