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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摘报 2016年12月27日 星期二

    打赏收入该不该纳税

    《 文摘报 》( 2016年12月27日   02 版)

        “欣赏就给它打赏吧。”打赏逐渐成为微信公众号原创内容的“吸金之术”。一篇文章可获得上千个打赏红包,自媒体作者似乎比传统作家要挣钱挣得更容易。作家出书立著要按稿酬所得纳税,那公众号的打赏收入该不该纳税?

        持“不纳税”观点的人认为,打赏不是没有理由的,同时,打赏不像劳动或者劳务关系一样具有确定性,所以应该视为赠予,无需纳税。持“纳税”观点的人中,知乎网友“国税小达人”认为:打赏这个行为并不是独立存在的,首先是由于作者发表的文章,读者很认同,然后才出现打赏行为。所以,原创者收到的打赏金额肯定不能算作赠予,可以按照稿酬所得或者劳务报酬所得纳税。

        新浪微博统计,月均阅读量高于10万的“头部作者”有25.3万,覆盖47个行业。这些“头部作者”,在微博获得的收入超过2亿元,其中仅粉丝打赏就给作者带来超过4400万元的收入。

        北大法学院教授刘剑文表示,个人通过微信平台获得赞赏,按原则应该纳税,或由平台代扣代缴,或由个人自行申报。

        (《北京晚报》12.21 赵莹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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