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车辆在高速公路行驶过程中遇到雾霾、能见度低时,司机或因缺乏驾驶经验,或因盲目自信,不及时降低行车速度,就会导致事故。在能见度小于200米大于100米时,行车时速不要超过60千米;当能见度小于100米大于50米时,时速不超过40千米。同时应与前车保持正常车距的2~3倍。
此外,雨、雪、雾等天气使机动车灯光照明距离缩短,特别是有些车辆雾灯损坏,尾灯亮度不够,在恶劣天气条件下行驶,既不能保证自身行车的安全,也不能为后车传递安全行驶的信息。
恶劣天气条件下,车辆制动性能降低,易造成车辆偏向位移或车体失衡侧翻、惯性前移追尾。雾天路面湿滑、摩擦系数低,部分车辆跟车过近刹车不及,容易发生多车连环追尾。
要开启前照灯、雾灯、示廓灯,必要时还要开启危险报警闪光灯。雾天不要使用远光灯,因为远光灯是向上方照的,射出的光线被雾气漫反射,会使驾驶员眼前一片雪白。
恶劣天气条件下,避免紧急刹车的最好办法就是慢速且距离前车有比较长的车距。
(《大众卫生报》12.13 罗桂华)

上一版


缩小
全文复制
上一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