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谓祖宗十八代是指上下九代的家族成员。
上按次序称谓:生己者为父母,父之父为祖,祖父之父为曾祖,曾祖之父为高祖,高祖之父为天祖,天祖之父为烈祖,烈祖之父为太祖,太祖之父为远祖,远祖之父为鼻祖。因人怀胎,鼻先受形,故鼻祖为始祖。
下按次序称谓:父之子为子,子之子为孙,孙之子为曾孙,曾孙之子为玄孙,玄孙之子为来孙,来孙之子为晜(读kūn)孙,晜孙之子为仍孙,仍孙之子为云孙,云孙之子为耳孙。耳孙者,谓祖甚远,仅耳目闻之也。
姻亲的称谓:公公、婆婆,岳父、岳母,儿媳,女婿,嫂子,弟妹、弟媳,姐夫、妹夫,妯娌(兄弟的妻子间的称呼),连襟(姐妹的丈夫间的称呼),大姑子(丈夫的姐姐),小姑子(丈夫的妹妹),大舅子(妻子的哥哥),小舅子(妻子的弟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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