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直到现在,我都保持着每个月买书的习惯。
在外人看来,你买书多,肯定读书多,肚子里全是墨水儿。殊不知,很多书在我收到后的那一刻起,基本上就等于把它们打入了冷宫。老实说,我周围大把的人都这样,得了一种只买书不读书的病。
前阵子,英国女演员艾玛·沃特森在伦敦地铁丢了本书,伦敦刮起了一股读书狂潮。很快,咱们国内也搞起了一场丢书大作战,好不热闹。隔了一天,我朋友老碧就发来一张图片问我说:“该去哪里丢比较好呢?”图片上是她刚买的一打书。我说:“你书都看完了吗?这么快就要丢?”她说:“没看呀,体验一下呗,很酷呀!”比起读书,买书来丢变成了一件更酷的事情,让她沉浸其中。
还记得朋友圈里,有位亲历过这场活动的人说,很多人只是在地铁里捡起一本书自拍,然后放回原处大步流星地离开。有时候,我们买书已经不是为了用来读,而是在提醒着自己、提醒着别人,我们是一个怎样的人。
很多人说,判断一个人肚子里是否有墨水,最简单的方法,就是看他家里有多少书,从读的书就能看出他的修养。老碧对此也深信不疑,她每次买书都是大手笔,买完之后还很讲究——冲一杯咖啡,坐到窗边,垒一小堆书,然后摊开其中一本,打算过个书卷味的下午。可实际上,翻开书没多久,老碧的左右手已经不知不觉地摸出了手机,摆拍了N张照片,然后挑了张最美的发到朋友圈,告诉别人我在看书,坐等点赞。
反正买完书了,就有种自己的知识又多了一点的满足感,至于接下来看不看书?以后应该会看的吧。我们总是以一句“以后有的是时间读”搪塞自己难得的一丁点儿读书瘾。到头来买书如山倒,读书如抽丝,买书这项活动的乐趣,早已远远超过了读书。
买书容易,读书也不难,但是要把买到手的书读完,读出精华,那才没有浪费我们的钱和大好光阴。读书,更多地体现在“读”上,而非“书”上。
(微信 12.1 大鱼小酱)
网友说
染衣人:再读《葬花吟》,逐斟句字还是那么熟悉,年少时我不喜读书但喜买书,那时的光景是买不起的,现如今书是买得起了,可毛病还是那般模样,只肯买来却是不读的。春残花落,光阴不逮,白搁误了韶华,熬煎了青丝。
Choky-Z:很多人买了书却不读,就是因为买书这个行为太容易实现了,而读书并思考却很难。深度思考才能带来认知升级,才能避免低价值的行为和因此带来的低价值结果。
violet:明明还有很多没看过或者是没看完的书,我却又想买书了。买书不读,买唱片不听……就像14世纪流行欧洲的黑死病一样,堪称当代社会最严重的瘟疫之一,它虽然不会威胁你的生命,却会谋杀你的钱包,并带给你永无止境的负罪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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