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系统中,被纳入失信“黑名单”的官员失信案件目前超过1100件。
失信分为政务失信和个人失信,债务主要体现在工程款、借贷款等方面。在一些官员失信案例中,赖旧账成为主要原因。部分官员失信缘于不少党政机关主要领导换人,继任者拿出“新官不理旧账”作挡箭牌。法律专家认为,官员失信屡禁不绝,与失信成本低紧密相关,一些被执行主体自恃所作所为是“为公家办事”,不太担心会被问责惩戒。
一位基层法院执行人员介绍,涉及党政机关与公职人员的执行案件中,由于一部分公职人员熟悉法院执行程序,玩“躲猫猫”,造成执行标的难到位;有的单位把资金转移到专项资金账户上,以专款专用为名,造成“无可执行财产”假象。
失信官员是各地法院执行工作的难点,从中可以看出,一些党政机关和公职人员对于法律法规有多么傲慢。某种意义上说,这也是“权大于法”的乱象遗留。国家行政学院教授汪玉凯表示,政务诚信是社会诚信的风向标,不能让个别失信行为影响政府形象和公信力。目前,一些地方对于失信公务人员,将其失信行为与党政人员任职、评聘、晋升等挂钩。
(《人民日报》《京华时报》11.21 刘雪松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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