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是风烛残年的八旬老翁,却给未成年小孙子买了10年保险,而且要保到孙子80岁……这份荒唐的人身保险合同日前被上海浦东新区法院判定无效,保险公司需归还袁老先生4万元,并赔偿利息4766.8元。
原来,2011年上海的袁老先生在保险代理人的诱导下,购买了一份违规保单。说是每年缴1万元,缴满5年,第6年可拿6万元。但现在,当初的代理人已辞职。保险公司说只退本金。袁老先生便向法院起诉。根据保险法,袁老先生和孙子不存在“保险利益”,不能购买人身保险。法院据此还了老人一个公道。
(《上海法治报》10.26 陈颖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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