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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摘报 2016年11月10日 星期四

    提前供暖标准是否过时

    《 文摘报 》( 2016年11月10日   01 版)

      进入11月以来,提前供热话题备受关注,公众也有不少疑问:提前供热需要满足哪些标准?这些标准是依据什么设定的、科学吗?

      以北京为例,根据《北京市临时调整采暖期时间程序规定》,当气象预测室外日平均气温连续5天低于5℃时,启动供暖;预测3月15日后室外日平均气温连续5天低于5℃时,延长供暖。

      有人质疑:如今生活条件、气候条件与四五十年前比有很大变化,“日平均气温连续5天低于5℃”的标准是否过时?

      “‘两个5’的标准是遵照科学规律、有科学依据的。”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研究员李先瑞说,“5℃”标准,是依据建筑物围护结构的热惰性即可达到人体卫生要求的下限环境温度,低于5℃这个温度,民用建筑就应供热,否则可能对人体产生危害。在建筑环境学上,至今仍在沿用这一科学标准。

      “5天”的标准则是依据气象学中的“五日滑动平均法”,由于气温会出现波动,所以在气候资料统计中一般都用“稳定通过”的方法。所谓“稳定通过”,就是要消除逐日记录的小波动影响,从而使统计结果比较稳定且具有较大的代表性。

      专家表示,重视“稳定通过”,是因为如果在动荡气温下启动提前供热,就会造成能源浪费。例如,气温一低于5℃就开始供热,如果此后气温回升,就会造成浪费。2012年北京市曾延长供暖时间,按当时测算,每提前或延长1天,全市费用支出约4000万元。

      (《人民日报》11.5 贺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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