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南京市的张老太在骑车上街买菜途中,突然自行车轮打滑摔倒,后面的轿车司机刘某好心下车帮扶,不料被她赖上了。
为何“老人摔倒后扶不扶”争论了这么多年,仍旧有老人故意诬陷好人?看看当地警方是如何处理这一事件的——批评教育,并通知子女带她去医院检查。老人诬赖好人仅被批评教育,完全不需要付出任何成本。如果讹诈成功,自己的医药费有着落了;讹诈不成功,被谴责也无关痛痒。
因此,对于诬赖好人的人,绝不能止于批评教育,需要让讹人者付出相应的代价。比如,除了道德谴责之外,讹人的行为是否侵害了当事人的名誉权,是否涉嫌敲诈勒索,都需要依法进行厘定。否则,潜在收益与处罚之间的巨大不对称,会让很多人选择讹人。让好人不吃亏,让讹人者受到应有的处罚,才能构建良好的社会秩序,让社会公德得到最好的守护。
(《中国青年报》11.1 张松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