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政部等11部门日前印发通知,将城镇中废弃的厂房、医院等,事业单位改制后腾出的办公用房,乡镇区划调整后的办公楼,以及转型中的党政机关和国有企事业单位举办的培训中心、疗养院等,整合改造成养老服务设施。
要将这些有着不同产权性质和隶属关系的闲置资源,有效转化为养老设施,其操作上的难度与规范不容忽视。相关专家就指出,这类操作首先要保证国有资产不流失,其次要真正惠及公众,最后还要有能力进行自我运转。这些都应有针对性的保障。
此外,随着城镇化的发展,目前不少农村地区已出现了大量闲置房屋,它们同样是补充社会养老设施不可多得的潜在资源。
说到底,在社会闲置资源中挖掘养老资源,主要表现为两个领域,一则是指让过去被特权与计划思维所“垄断”的资源重新回归社会;二则是指一些尚被制度束缚的资源还有待松绑,流入养老市场。就此契机,相关部门不妨以更大的视野与行动,来推动闲置资源向养老资源的转化。
(《新京报》1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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