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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摘报 2016年10月27日 星期四

    香港如何管制推销电话

    《 文摘报 》( 2016年10月27日   02 版)

        在香港,电话营销困扰人们多年。这些年,香港通过立法和执法,基本管住了垃圾短信、电子邮件促销。

        五花八门的推销手法,与内地有异曲同工之妙。有赠送保险的,卖红酒的,减肥的,有的声称代表某银行可安排借贷,优惠多多,陷阱也多多。对此,香港立法会通过《非应邀电子讯息条例》,规定人们不得向已载于《拒收讯息登记册》上的电话、传真号码发送商业电子讯息。此外,政府还引导业界自律,例如较多电话促销的金融、保险、电讯及电话促销中心4个行业,订立并公布《业界守则》,规定机主如向促销公司提出拒绝接收促销电话,业者应该遵从。

        香港消委会提示:1.遇到来历不明的电话推销时要理性判断,谨记“便宜莫贪”;2.不要因“怕烦”“不懂拒绝”而仓促答应成交;3.切勿随便答应签约、付款或续约,别以为答应后可轻易推翻交易;4.如怀疑对方身份,应直接索取其姓名、职员号码及公司直接联络电话,核实身份不要碍于情面或怕麻烦。

        (《人民日报·海外版》10.24 连锦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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