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6月21日,北京海淀警方接到某高校报警称本校图书馆内古籍被盗,并且被盗的图书正在某网站上拍卖。一周后,犯罪嫌疑人胡某被抓获。
今年44岁的胡某研究生毕业,2002年进入该校图书馆工作,2004年至案发时任图书馆古籍特藏部馆员。公诉机关指控,2014年4月至2015年6月间,胡某利用职务之便,分多次窃取图书馆古籍书共计440种,并将部分古籍书在孔夫子旧书网站拍卖交易,截至案发共成功交易202种古籍书,交易金额共计110余万元,经鉴定,已追回古籍书共计141种,价值43余万元。民警在其家中起获图书馆丢失古籍书238种,经鉴定,价值58余万元。
公诉机关认为,被告人胡某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便利窃取公共财物,应当以贪污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据胡某供述,先后数次评职称都没有自己的份儿,“很窝火”。她知道图书馆有大量古籍还没来得及整理登记,就动起了盗窃古籍的念头。自2014年4月份开始,她利用学校分配给她的整理古籍、建数据库之机,不时将古籍夹带出图书馆。
近日,此案在北京海淀区法院开庭审理。法院经审理后,以贪污罪对胡某判处有期徒刑3年并处罚金30万元。
(《北京晚报》10.14 林靖 吴青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