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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摘报 2016年10月01日 星期六

    劳动者享有职业卫生保护的权利

    《 文摘报 》( 2016年10月01日   04 版)

        《公民健康素养66条》之十二:从事有毒有害工种的劳动者享有职业保护的权利。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明确规定,劳动者依法享有职业卫生保护的权利。保护劳动者免受不良工作环境对健康的危害,是用人单位的责任。用人单位应当为劳动者创造符合国家职业卫生标准和卫生要求的工作环境和条件,并采取措施保障劳动者获得职业卫生保护。劳动者要知晓用法律手段保护自己应有的健康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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