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解决居家上门开展医疗服务现行法律矛盾问题上,北京市卫计委已经得到国家卫计委批复,明确医疗机构以家庭病床、巡诊等方式开展的医疗服务,属于合法职业行为。北京市将确定在东城区、朝阳区、海淀区、丰台区四个区开展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为居家老人上门服务的试点工作。
根据此次上门医疗服务的《实施细则》,60岁以上老人均可签约上门服务协议。上门服务的种类包含三种:“治疗型”,即诊断明确,需要在家里治疗的患者,比如输液治疗;“康复型”,比如脑血管疾病患者的康复;还有“舒缓照顾型”,在右安门社区签订上门服务协议的老人里,这类需求占90%。
为此,丰台区将整合医疗卫生系统400个编制支持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支持其招聘符合要求的专业人员开展家庭上门服务。初期试点中,每次至少一名医生及一名护士共同上门。
尽管不收取老人的服务费,但是丰台区建立了家庭医生上门服务奖励措施,按照治疗型、康复型、舒缓照顾型三种类型服务,每人每年2400元、2400元、4800元的标准,对家庭医生上门服务给予补贴。同时要求,治疗型和康复型患者每年不少于24次上门服务,舒缓照顾型患者每年不少于48次。即每次入户服务医护人员可以有100元的补贴。
目前,社区医生上门面临三大难题。一是护士及康复型人才紧张。二是为老人送药仍有瓶颈。三是存在医疗纠纷隐患。
(《北京青年报》9.21 李泽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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