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某企业的一名职工,尚未达到退休年龄,因为我身体不好,决定提前办理退休手续。但企业告知我,在此情况下,只支付我养老金而不支付经济补偿金。请问企业这样做符合《劳动法》的规定吗?
【律师解答】:
根据《劳动合同法》的有关规定,如果确实办理了退休手续,并依法开始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则企业无需支付任何经济补偿。
(《上海法治报》8.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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