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国企改革1+N方案的陆续发布,国务院国资委等三部门日前联合印发《关于国有控股混合所有制企业开展员工持股试点的意见》,明确改革时间表和路线图,将在年内启动试点。
《意见》明确,员工持股不是平均持股、人人持股,也不是只有管理层才能持股,而是骨干持股。党中央、国务院和地方党委、政府及其部门、机构任命的国有企业领导人员不得持股;外部董事、监事(含职工代表监事)不参与员工持股;如直系亲属多人在同一企业时,只能一人持股。
国资委相关负责人表示,比较而言,以往的职工持股侧重于解决国有企业改革中某个方面的问题,而这次员工持股的改革目标定位更高,是要通过员工持股这一制度安排,进一步有效建立激励约束长效机制,激发国有企业内在活力。
(《第一财经日报》8.19 祝嫣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