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不懂法,我盲目跟风投资以至于触犯法律,给老人们带来了伤害……”近日,一封从高墙内寄出的悔过书放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生产建设兵团奎屯垦区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庭长代凌的案头。写信人叫庄某某,40岁,农村妇女,正在服刑,她在短短几个月里骗取了上百名老人近3000万元的钱款。
2014年12月4日,寒风刺骨。一位年逾古稀的老人身着单衣跌跌撞撞地走进辖区派出所,“我的养老钱被骗光了……”简单的九个字因泣不成声而无法连成一句,平静了几分钟后,老人才诉说自己的遭遇。
老人名叫王刚(化名),今年75岁,独居。2014年10月,王刚途经某投资公司门前时,被一名中年妇女热情迎了进去,“只要往公司投钱,每月能返还1.5%的高额利息,合同期限为3个月。”王刚对高利投资产生了兴趣,相继投资了73万元,不料,没多久这家公司拿不出钱了,像王刚一样受骗的还有130多名老年人。
“非法集资、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件以高额回报为诱饵,假意迎合民众理财需求,让老百姓防不胜防。”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新闻发言人于会堂表示,老年人生活空虚、孤独、缺乏关爱、辨识能力较弱,很容易成为不法分子的目标。
(《法制日报》8.13 潘从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