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新高考改革,一直是叫好声多,讨论声少,但最近杭二中高三学生傅浩东写了一篇有关新高考的长文则提供了另一种不同的声音。
他提出:高二高三选考要不要一同赋分?新高考方案规定选考科目以等级来赋分,每个等级都有相应的比例,也就是说,选考科目的最终得分,由你在该科目所有参考学生成绩排名的位次来决定,这就带来了不同届次学生权益如何保障的问题。有些则属于系统问题。例如,考试次数增加的问题,原来只需要考一场,现在却要考多场。由于选考的成绩2年内有效,很多考生就用足了2次考试的机会,导致应考时间大大提前,整个应考周期拉长,与之相应的,学习周期不得不缩短;原来高二开的课挪到了高一开,原来两年学完的课程,要一年读完,课程安排更紧了,学习时间更紧张了。
规则对大家都是公平的,至于派生出的问题,则需要配套改革解决。高考改革本身是善意的,就现阶段而言,公平问题仍然是高考最重要的命题。在一片叫好声中,社会需要听到理性的声音。
(《钱江晚报》7.12 高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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