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5日,中国保监会发布通知,将老年人住房反向抵押养老保险,即俗称的“以房养老保险”试点期限延长至2018年6月30日,并将试点范围扩大至各直辖市、省会城市(自治区首府)、计划单列市,以及江苏省、浙江省、山东省、广东省的部分地级市。
在北京、上海、广州、武汉试点的情况是,共有42户家庭57位老人参与试点并完成了承保手续,参保老人平均年龄为71.6岁,平均每户月领养老金约9071元,最高一户月领养老金2万余元,有效提高了老年人的可支配收入,显著提升了参保老人的养老水平。
保监会相关人士表示,试点运行总体上是平稳、正常的,在政策、市场、观念障碍等诸多外部环境限制下,试点能在较短时间内顺利落地,实属不易。受传统养老观念影响,公众对其了解、接受和参与需要一个比较长的过程,“以房养老”在一段时间内不会成为主流养老方式,但从长期来看,住房反向抵押养老保险仍有发展空间。
由于“以房养老”业务流程复杂,存续期长,涉及房地产、金融、财税等多个领域,除传统保险业务需要应对的长寿风险和利率风险外,还增加了房地产市场波动风险、房产处置风险、法律风险等,特别是法律法规尚不健全,政策基础仍较为薄弱,业务流程管理和风险管控难度较大。保监会希望通过延长试点期间、扩大试点范围的方式,探索反向抵押保险在不同地域、不同层级市场发展的有效路径。
(《北京青年报》7.16 蔺丽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