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发改委7月6日公布了《推进医疗服务价格改革的意见》,明确了医疗服务价格改革的路线图和时间表。根据《意见》,改革的方向是把诊疗、手术、康复、护理、中医等体现医务人员技术劳务价值的医疗服务价格提上去,通过取消公立医院药品加成、降低大型医用设备检查治疗和检验价格等,把药品、检查检验及耗材价格降下来。
尽管医疗服务价改势在必行,但这道关口并不好过。价改背后,触动的是医疗机制、药品流通机制、医保机制、公立医院补偿机制、医务人员薪酬机制等多个深水区。没有协调、联动的政策合力与操作步骤,既要确保医疗机构良性运行,又要让医保基金可以承受,同时不增加群众就医总体负担的目标,殊难达到。
如果仅仅是在医疗服务项目上增减费用,而不触动药品流通和价格机制的弊端,患者的负担就可能增加;如果公立医院不能尽早还原其公共属性,固有的逐利性就会在其他方面表现出来;如果少数群体继续占用过多的医疗资源,那么对公医疗的供给能力就不能同步提高,医疗服务价格就没有可以参照的基准水平。在这种情况下,医疗服务价格就可能走向一个持续上升的通道,并在未来对医保基金、患者就医造成新的困扰。
在微观层面,价格分类管理要求,公立医疗机构与非公立医疗机构、普通医疗服务与特需医疗服务需要建立合适的价格比照关系。价格比照关系不可能在制度性“水分”没被挤出的情况下被真实发现。而在宏观层面,制度性“水分”不挤出,医疗价改与公立医院、药品机制、医保等领域的改革进程,就难以同步前进。哪一个环节慢了,医疗价改就都可能面临局部半途而废的危险。
从这个意义上讲,医疗价改应是推进整体医改的又一份宣言书。
(《京华时报》7.7 迩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