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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摘报 2016年07月07日 星期四

    “任性”的老年代步车

    《 文摘报 》( 2016年07月07日   02 版)

        家住北京通州的72岁老人张建国(化名),驾驶四轮电动代步车已有5年时间,在开电动车之前从来没有过驾驶经验。他说现在的这辆四轮老年代步车让他觉得很满意,不用驾照,也不用上牌照,从未被交警查处,闯红灯也没人管。

        张建国算是幸运,几年来没遇到过事故。但无证、无照、无保险的三无电动车还是让他心里不踏实。河北一辆老年代步车在行驶中自燃,江苏一辆老年代步车因闯红灯与一辆轿车相撞,山东一辆老年代步车在行驶中自燃,老年代步车事故频发。

        在北京,低速电动车商家多打着老年代步车、观光车旗号销售。它们有共同的特点:不用挂牌,不用驾照,不用买保险。5月19日,北京方庄桥西一家售卖四轮封闭电动车的店面,临街摆满了颜色不一的“代步车”。“新款升级,配空调,汽车有啥,这车就有啥。”现场销售人员向顾客推荐带有空调的四轮电动车。

        记者随机咨询了100余名“代步车”购买者,“成本低”是他们购买的主要因素。据了解,这种电动四轮“老年人代步车”售价约1.5万-3.5万元,时速在20公里至60公里之间,充电一次可跑100-200公里。购买者除了老年人,也有许多年轻人用来上下班代步。

        一位南昌的四轮代步车厂商表示,目前对于四轮代步车国家并无相关标准,各个厂商按照各自的经验做。“以前做电动车的,就按电动车的经验来,做摩托车的就按摩托车的标准来生产。”该厂在网上展示的检验报告显示,一款名为“太阳能老年代步车”,检验单位是南昌摩托车质量检验监督所。

        对此,北京有工商系统人士介绍,工商部门对营业执照的审批登记有严格标准,老年代步车不在国家标准内,所以无法完成登记注册,也就是说,目前所有电动代步车的销售都不“合法”。然而在监管上,由于相关法规缺失,工商也就没有处罚依据,在实际执法当中,对于销售的店家,只能不让卖,没有更好的办法。

        距离北京近300公里的山东省武城县,电动代步车生产企业聚集。武城县工商部门曾公开披露,当地部分电动代步车经营户,无证经营,工序简单,通常买个电机,糊上车壳即可出厂。

        在武城县一代步车生产厂家内,已经打磨好的汽车外壳在车间内摆放整齐,有的已经装上电池、座椅等,还差四个轮胎,便可以组成一辆老年代步车。现场工人称,两三个熟工,一天便可以组装一辆四轮代步车。

        车间内不乏各种豪车的“山寨”版本,有仿路虎款、捷豹款、宝马款、jeep款及奥迪款等等。这些“山寨”豪车与真实车辆外观几乎一致,体型是一辆车的缩小版。对于山寨“豪车”,厂商颇为自信:“你想要什么车型,我们都能做出来”。

        记者注意到,多个厂家展示的营业执照的经营范围是:电动老年代步车(不含电动三轮车、电动四轮车)加工、销售。汽车法律方面专业律师介绍,在国家的机动车产品目录上没有“电动老年代步车”这样的一种产品,只有在医疗领域用速度控制在5到10公里/小时,帮助老人缓慢移动的助力工具车,但是这些车并不能上道路行驶。

        针对“老年代步车”疯狂上路,2012年4月下旬,北京市交管部门曾专项整顿,正式认定“电驱动或燃油驱动的四轮代步车”为机动车,明确要依照对机动车的管理方式进行管理。“老年代步车”列入机动车管理后,对无牌的“代步车”,警方能够依法扣留车辆。时隔4年多,代步车依旧疯狂,不仅在北京,有厂商表示,“四轮代步车”已全国“开花”。

        (《新京报》7.4 赵吉翔 李禹潼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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