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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摘报 2016年07月05日 星期二

    国企员工究竟有多少“身份福利”

    《 文摘报 》( 2016年07月05日   01 版)

        近日,国资委、财政部联合发布通知称,2019年起,国有企业不再以任何方式为职工家属区“三供一业”(供水、供电、供热〈供气〉及物业管理)承担相关费用。

        如果不是媒体报道,多数人肯定不知道国企还有这项福利。2003年房地产市场放开以来,已经实行了货币分房、市场化分房。原来围绕住房的各种福利,也随着市场放开而逐步取消。能够继续享受这项福利的,主要是央企及极少数地方大型国有企业,中小国有企业及已经改制的企业,是不可能保留这项福利的。

        私有企业员工在薪酬收入远低于国企员工的情况下,还要依靠市场价格购买商品房。购买了商品房后,各种费用也要远高于国企家属院。而国企员工不仅可以享受较高的薪酬待遇,还能以极低的住房成本享受高额的“身份福利”,这样的对比,岂能让私有企业的员工不产生严重的心理落差!不仅如此,那些已经改制企业的员工,也会产生心理落差。

        我们担心的是,除“三供一业”之外,国企还有一些没有暴露的“身份福利”“隐性福利”,譬如由单位通过赞助、捐赠等方式给员工子女入学提供方便,让员工子女、尤其是权力者的子女享受好的教育资源。再如与医院等结成为员工服务的关系,让员工享受“身份福利”,等等。这些,也会造成社会的不公平。

        也正因为如此,对国企改革,社会各方面给予了极大的期待。这种期待,不仅希望通过改革能够释放出足够红利,推动经济发展,更希望通过改革,建立市场主体之间的平等地位,建立不同市场主体员工之间的平等地位。如果这些问题不解决,市场公平就会成为一句空话,完全的市场竞争机制就难以建立。

        (《北京青年报》6.23 艾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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