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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摘报 2016年06月23日 星期四

    不能让种粮的农民吃亏

    《 文摘报 》( 2016年06月23日   02 版)

        为完善大豆、棉花价格形成机制,我国从2014年起在东北(辽宁、吉林、黑龙江)和内蒙古启动了大豆目标价格改革试点,并在新疆启动了棉花目标价格改革试点。目标价格改革的实质就是探索价补分离。当市场价格低于目标价格时,中央财政根据目标价格与市场价格的差价和国家统计局调查的试点省(区)大豆、棉花产量安排补贴资金,由省级政府负责将补贴资金兑付给种植者。

        从各方面反映的情况看,财政补贴政策得到了较好的落实,改革试点取得了积极成效。价格合理回归市场,大豆、棉花的市场供销活动趋于活跃,企业生产成本降低。

        2016年中央“一号文件”提出,要改革完善粮食等农产品价格形成机制和收储制度。今年国务院决定在东北(辽宁、吉林、黑龙江)和内蒙古自治区建立玉米生产者补贴制度,意味着我国针对玉米临时收储制度进行的改革正在快速推进。

        这是国家保障农民种粮基本收益、推动实施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促进提升农业发展质量和效益的一项重要政策措施。调查显示,我国许多产粮大县都是财政穷县,粮食产量与县级财力“粮财倒挂”现象十分明显,给国家粮食安全带来隐患。

        财政部经建司有关负责人介绍,2016年中央财政预算安排产粮大县奖励资金394亿元,比去年增加22亿元,奖励资金进一步向商品粮大省、粮油调出大县倾斜,并对黄淮海的玉米产区增加了资金安排。

        同时,鼓励地方加大对新型经营主体的支持力度,保护好农民的种粮积极性,并促进玉米等种植结构调整,更好地推动实现农产品收储制度改革目标。

        (《新华每日电讯》6.19 韩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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