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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摘报 2016年06月21日 星期二

    废除食盐专营不等于甩手不管

    《 文摘报 》( 2016年06月21日   01 版)

        国务院日前发布《盐业体制改革方案》,废除了食盐计划管理和政府定价机制,要求从2017年1月1日开始实施,这实际上等于废除了人们诟议已久的盐业专营。

        现行的食盐专营制度始于上世纪90年代初。这个专营制度设立的背景,是当时中国正在进行食盐加碘以消除碘缺乏症等工作“实施效果不理想”。于是有了“食盐专营”。

        这个专营制度,首先模糊的就是专营管理者的“身份”。专营管理者既带有政府管理职能,同时还以市场主体身份参与市场活动。如此,专营管理者就成为专营制度的唯一受益者。

        有媒体报道说,食盐专营制度废除后,食盐市场的监管难度将进一步加大。所谓难度加大,其实是相对政府管理现状而言。如果政府管理部门还像在食盐专营制度下那样管理,而没有依市场形势调整自己的定位和职能,那么,食盐质量和食盐安全就没有保障。食盐专营的废除,为观察政府管理角色调整提供了新的视角。

        (光明网 6.15 光明网评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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