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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摘报 2016年06月11日 星期六

    “虎庙”案令泰国社会“受伤”

    《 文摘报 》( 2016年06月11日   03 版)

      从20多年前靠“慈悲心”声名鹊起,到如今因“贪欲念”声名狼藉,泰国北碧府帕朗塔布寺的“虎庙”传奇已步入尾声。虐虎、弑虎、走私、勾结、敛财、征地、滥权、妄享、诈骗、愚众……这些清查“虎庙”过程中不断被挖掘出来的恶行,拉断了泰国社会的两根心弦。

      心弦之一是对自然观的社会认同。受信仰影响,泰国人向来把人与自然、人与其他生命的和谐相处视作骄傲。正因如此,各种救助动物的故事不时出现于泰国的新闻头条。因佛教徒众多,绝大多数泰国人还自行守戒,不食“三净肉”之外的荤腥。对于老虎,泰国人更是颇有感情。在民间,虎是桀骜风骨的化身。

      心弦之二是对信仰的心理寄托。泰国被称作“黄袍佛国”,泰国人对佛教的尊崇,不止于叩首膜拜这类信仰仪式,佛教深入日常生活的几乎每个角落,寺庙是泰国人生老病死都离不开的场所。

      而“虎庙”一案,同时触碰了这两条高压线:那些在僧侣脚下伏首听经的猛兽原是被注射药剂的受害者;那些救治伤虎、驯化野性、天人合一的画面原是掩人耳目、欺世愚人的作秀;那些被人追捧、受人膜拜、得人捐助的“高人”原是杀戮动物、敛财作恶的罪人。

      泰国历史学者葛攀表示,“虎庙”案的细节,推敲起来,是对泰国人信奉的小乘佛教具足戒全部227条戒律的严重违反,为泰国社会所不容,应追究刑责。

      (《新华每日电讯》6.7 凌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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