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音乐远在尧舜时就已存在。舜帝继位后,命他的大臣夔以音乐教育贵族子弟,于是音乐有了教化的功能。也由此,音乐与从乐人员有了区分,有的是为高高在上的庙堂之礼服务,有的只是美酒美食后的消遣。于是后来就有了伎。伎,初称女乐,也作妓、娼(倡),指的是擅长乐舞的女子。中国乐伎史相当漫长,超过三千年。最早的起源不可探考,但到了夏朝时,已经颇具系统规模。夏桀治国无方,养乐伎却不俗。彼时宫廷蓄养乐伎三万,每天清晨就开始阵势宏大的乐舞表演,声传十里。
从宫廷走向民间
夏商软罗香绮一路下来,到了春秋战国时,乐伎已成著名的糖衣炮弹。郑国因为紧挨着周王室,常常成为众矢之的——想要称霸中原的诸侯国必要攻打郑国。当晋楚争霸时,郑国夹在晋国和楚国之间,成为两个大国争战的战场。于是郑国因“患晋楚之故”,想起来贿赂之术。若要同时对晋、楚两国进行拉拢腐蚀,很有难度,经过比较,选定了晋国作为目标,遂送给晋君兵车、乐师、乐器、舞女。想必是以“兵车”作为国事交往的幌子,而真正想送的是乐器、演奏的乐师和更富有杀伤力的美女,即意图通过鼓励晋国君主沉迷于乐舞享受来软化晋国斗志。
秦始皇统一中国,女乐和城池都成了始皇帝的囊中之物。秦始皇每破一诸侯,便在咸阳仿造其宫室,并用“所得诸侯美人锺鼓,以充入之”,致使“关中离宫三百所,关外四百所,皆有钟磬帷帐,妇女倡优”。
汉朝除了乐伎队伍一下子兴旺起来,另一特色是乐伎从宫廷向下急速普及,使得家伎已经成了继宫伎以外的另一支乐伎中的生力军,家伎,顾名思义,是为富贵者家庭专有、以色艺侍家主的乐伎。同时,汉朝时,也产生了以卖艺为生的乐人。这些乐人不从属于固定的主人,而是听命于金钱的召唤,属于市井伎。
皇帝几乎都是发烧友
隋统一中国后,乐伎大盛。无论正史野史还是笔记小说中,乐伎的名称可谓繁多,常见有宫伎、家伎、官伎(营伎)、市井伎、私伎等。乐伎归属细分化的繁盛局面说明盛世太平,从皇帝到百姓都沉浸在歌舞的享受中。
唐代的皇帝几乎个个都是乐舞发烧友,其中以太宗、玄宗、宣宗为突出,他们影响、带动了民间的乐舞普及,将中国的乐舞表演艺术推向了前所未有的高峰。唐高祖李渊虽声称自己不好乐,但却在建国伊始、国力匮乏时,计划举办大型演出,且不惜向民间妇女借五百多套衣裙。有此开端,也难怪其继任者们都大张旗鼓地好乐了。唐朝那几位好乐的皇帝,那可不是伪乐迷,而都是能作曲、会演奏的。如玄宗爱击鼓,用坏的鼓槌就不计其数。
教坊走向衰落
北宋末,兵患不断,为了体现与民共甘苦,朝廷废除了教坊这一专事宫廷娱乐的机构,遣散了大批宫伎,到南宋终了也未恢复。不过这并非意味着南宋的皇帝就戒除了乐舞消遣,他们的变通方法是在大型表演时招用民间乐人。
元明两代,乐艺、乐伎、教坊都发生了质的变化。元代仍由教坊司管理宫廷女乐,但教坊司同时管理全国的娼妓,向其征税。元以前,女伎还是以会乐艺为首要,以为客户提供乐艺服务为主。元代时,娼妓和女伎已经有所分化——娼妓逐渐滑向以鬻色代替卖艺。和唐宋的伎相比,元代的妓很多已无艺之才能,能唱曲子的已算佼佼者。
明代的教坊就更堕落了。明代教坊所辖乐伎之乐艺不仅更为逊色,而且乐伎大多成了娼妓。朱元璋还公然在南京办了十六家“官营妓院”,赤裸裸地售色盈利。“靖难之变”后,为了惩治南京政权中的忠臣,朱棣竟将这些人的妻女发配到教坊以受残酷的性凌辱。教坊这一机构,从唐宋为宫廷乐舞享乐服务,到元代统管乐户、牟取妓院税收,再到明代竟然沦落到如此不堪,亦可见历代帝王的乐艺修养差异,社会风尚之变化。
清初沿袭旧制,顺治帝时撤销宫内女乐,随着宫伎的消亡,乐伎更加式微。清初,陆续废止了宫伎制度和乐户制度,家伎亦渐消亡,使私伎泛滥。及近代,私伎多售色,更使乐舞渐隐,乐伎才艺之风情遂为世人所淡忘。
(《北京晚报》6.1 王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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