统计显示,4月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同比上升了2.3%,与上月持平。
值得注意的是,CPI月度同比涨幅维持在2.3%已经延续3个月。而更值得关注的是CPI变化的结构性特征。4月份,八大类商品中只有两类高于平均涨幅,其中食品及烟酒类价格涨幅高达5.9%;医疗保健类商品涨幅也达到3.2%;其他六类商品价格涨幅均在平均水平以内。而这两大类,恰恰是与人民日常最基本的生活密切相关的。
长期以来,一些职能部门、专家学者在分析消费价格变化对经济的影响时,习惯于把“升”视为经济向好的标志,而往往忽视价格变化对百姓生活的影响,也忽视了生产率提高带来的降价及其对民生的好处。这样的思维方式,无论在分析经济形势时,还是在调控决策时,都应做适当的调整或修正。与GDP的零点几个百分点相比,保证人民生活的基本稳定,才是一道管理和调控经济应该做好的必答题。
(《北京青年报》5.11 潘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