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报道,南京化工园区有一座新建的7层办公大楼,建好4年却无人搬进办公,院内堆满了废品,成了废品回收站。
据知情人介绍,该大楼由化工园区大厂街道办事处所建,原本打算建好后就搬进去办公,谁知适逢中央八项规定出台,因此该楼就一直闲置,不敢启用。但是,耗资不菲的办公大楼就这样闲置着不用,难道就合乎勤俭节约的要求吗?显然不是。报道称,在南京,办公大楼闲置多年的情况,绝非这一处。类似情况在全国其他地区同样存在,并不是南京一地的个别现象。
这些问题值得深思,要找出“正确答案”却也不是一件很难的事。无非是“上有政策下有对策”。中央的硬性规定是不能违背的,至于中央规定的精神实质以及初衷是什么,就不管那么多了。
7层办公大楼看上去并不算豪华,用于由两个街道办事处合并而来的新街道办事处的办公场所,或许面积超标了,但这并不是整幢大楼闲置不用的正当理由。一幢大楼,可以用于办公,也可以派其他用场,更可以合理规划、两者兼顾。比如,一部分作为街道党工委和办事处的办公区,一部分作为村民及外来务工人员的活动场所。无论如何安排,也比让它变身“废品回收站”强。
另外,若实在不敢搬进去,也可以拍卖大楼以收回投资,甚至可以赚点利润,所得用于另建合乎规定的办公场所,以及用于当地民生和投资环境的改善。显然,一切消极应对中央决策和具体要求的“策略”与做法,都是必须摈弃的。
(《中国青年报》5.4 朱达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