养老保险制度的不公平,正在从基本养老保险领域蔓延到补充养老保险领域。
中国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企业职工,有93%以上没有企业年金。从国际比较来看,在全世界167个实行养老保险制度的国家中,有三分之一以上国家的企业年金制度覆盖了约三分之一的劳动人口。其中,法国、瑞士和丹麦等国的年金覆盖几乎达到了100%。
而我国100个城镇职工养老保险的参保者中,只有不到7个人有企业年金,且这7个人几乎全部集中于国有企业,尤其是国有垄断企业之中。
中国养老保险在建立之初的设定是“基本养老保险、年金和个人养老储蓄”三支柱模式。中国人寿养老保险北京分公司市场销售部总经理刘慧表示,现在年金市场90%的容量都是国有企业,这是由制度所决定的。国企只要满足盈利条件,出资部门同意之后就可以建立年金,这笔钱是从国企利润中拿出来,等于是全体国民分摊了成本。
刘慧认为,对于小微甚至是中小民营企业来说,企业年金的门槛还是过高。政策规定,建立年金需要满足三个条件: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连续盈利以及健全的民主决策机制,很多民营企业达不到这些要求。此外,企业年金计划明确要求“普惠到75%的人群”也是民营企业不愿意参加年金的原因。民营企业的人员流动性很大,他们只愿意给核心人员缴纳年金,而这是现行政策不允许的。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社会保障研究所所长金维刚则表示,企业承担的基本养老保险费率过高、负担过重,导致太多企业无力建立企业年金。
记者采访的多位专家认为,随着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改革的正式启动,“大力发展年金”变得更加迫切。
随着基本养老保险实现全国统筹,“低缴费,低替代率”是未来改革方向,政府所负责的公共养老金部分只能满足大部分退休者的基本需要,年金将成为退休者生活水平不出现大幅降低的关键保障。为此,出台优惠政策,鼓励中小企业、民营企业建立年金已经是迫在眉睫。
(《第一财经日报》4.22 郭晋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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