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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摘报 2016年04月12日 星期二

    墓穴到期续费亟需规范

    《 文摘报 》( 2016年04月12日   02 版)

        目前,全国多地出现墓穴到期现象。辽宁沈阳骨灰入土植树纪念林36万盒骨灰中,超过一半已经过期;山东青岛的百龄园公墓、九峰陵公墓等到期墓穴过万,山东济南的玉函山安息园4万多个墓穴中到期的有1.2万个左右,其中有2000多个到期后没有续费;北京的33家经营性公墓中,面临到期问题的约有10余家,北京八宝山人民公墓6万多个墓穴中,到期和面临到期的超过3万。

        墓穴到期后续租怎样缴费?1992年出台的民政部关于公墓管理暂行办法规定,墓地和骨灰存放格位的使用年限原则上以20年为一个周期。2012年3月,国家发改委和民政部下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殡葬服务收费管理有关问题的指导意见》明确,缴费到期后的墓穴,群众申请继续使用的,公墓经营单位收取的公墓维护管理费由各地价格主管部门依法纳入地方定价目录,收费标准按公墓维护管理的实际成本及合理利润核定,具体由各地确定。

        对于墓地到期怎么续缴等问题,目前全国多数地区处于政策“真空”,仅有山东、北京、云南等地出台相关规定,其续租价格、续租周期也不尽相同。各地在处理到期墓穴过程中面临诸多困难。例如生态化改造有难度,欠费墓穴不知如何处理,公众尚难以接受缩短墓穴使用期限。

        (《人民日报》4.5 周蕊 林苗苗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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