宪法时效是一个渐次实现的过程
那艳华在2016年第2期《北方法学》上说,在尊重宪法文本的前提下,宪法解释对推动宪法实施具有不可或缺的作用;随着宪法实施的深入,相应的理论跟进、制度设计、观念转变则为应然与必然。如果将宪法实施类比于国家的上层建构,其他法律制度机制——比如司法的建构就好比下层,需要下层与上层的契合才能推动上层的发展,如果二者相互割裂,下层无法因应上层,则上层的制度设计是无法正常运转的。宪法文本不会凭空实施,宪法时效性的实现需要成熟的社会土壤、制度土壤和学说支撑,是一个渐次的过程。
《道德情操论》应译成《道德情感论》
罗卫东、张亚萍在2016年第2期《浙江大学学报》上说,经济学鼻祖、英国经济学家亚当·斯密的道德理论著作,现在被广泛接受的中文翻译书名《道德情操论》容易误导读者,翻译成《道德情感论》更符合斯密道德理论的核心内涵。本书英文名字为The Theory of Mroal Sentiments(TMS),认真分析文本发现,标题中的moral sentiments是指人类在道德判断上的一种基本能力,斯密道德理论的核心绝非“道德情操”本身,而是各种道德情感得以形成的同情共感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