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地方政府围绕治理开展了不少创新探索。这些创新实践一定程度上向人们展示了地方治理的崭新面貌,并且提升了地方治理绩效。但是调研发现,一些“伪创新”也隐藏其间,并消耗了大量资源。对于这种“伪创新”,必须予以重视并努力革除。总体上,这种“伪创新”主要表现在三个方面:
第一是变换表述玩“文字游戏”。地方治理创新需要向外界宣传推介,而这种推介往往通过文字表述展现出来。所以,在一些创新实践的宣传推介中,时常见到冠之“创新”的表述。但是,深入分析发现,有些创新只不过是文字表述的不同变换而已。
第二是难以真正解决实际问题。客观而言,确有一些地方的创新实践解决了一些治理难题,但是也有不少地方的创新实践并没有达到这个目的。相反,还陷入了“问题倒逼——推动创新——原有的问题没有解决——新的问题又产生”的怪圈。
第三是缺乏可持续性。不具备可持续性的创新是没有价值的,可以称之为“伪创新”。但事实表明,不具备可持续性、昙花一现的“伪创新”已存在于地方治理实践中。
地方政府需要创新、能创新的基本特质是明显的。因此,要积极寻找稳妥的“反伪”举措,切实推动创新。在鼓励和引导地方政府推动创新时,首先需要地方官员树立正确的创新理念。地方治理创新的本质就是要实现“突破”,核心就在于“新”而不是翻版。
(《学习时报》3.24 陈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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