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广州市白云区法院开出首张人身安全保护令,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的是白云区12岁的女生小珊(化名)。
2003年,郭某和丈夫孙某结婚,不久后生育女儿小珊。2005年,夫妻两人因感情破裂协议离婚。当时,小珊跟着母亲郭某生活,怎知郭某多次辱骂小珊,常因琐事将她逐出家门、禁止她上学,而且经常制止父亲孙某正常探视小珊,孙某为此向法院起诉请求变更抚养权。在此期间,郭某竟以“家庭困难,无人照顾孩子”为由让女儿停学,法院根据小珊本人随父生活的意愿,结合实际情况判决小珊变更由父亲携带抚养等。
2016年3月4日下午放学时,母亲郭某突然堵在小珊学校门口,意图将她强行带走。小珊拒绝,同时向学校保卫员求助。在老师、门卫的帮助下,小珊才没有被强行带走。
2016年3月8日上午,郭某在孙某送女儿上学至校门口时,突然手持刀具拦住小珊,威胁小珊不让她上学。后经治保人员和学校工作人员及时化解夺下刀具,小珊才得以脱离危险。
因不堪母亲辱骂、威胁和暴力胁迫,在父亲的代理下,小珊于3月14日向白云区法院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请求禁止母亲郭某骚扰、跟踪、接触她及其近亲属。
3月16日,法院依据《反家庭暴力法》规定,裁定禁止郭某威胁小珊及未经其父亲孙某同意带走小珊,禁止郭某骚扰、跟踪、接触小珊及其相关近亲属。
(《广州日报》3.19 章程 万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