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中筠
二十一世纪元年,我和陈乐民有了一个外孙女,小名丫丫,从半岁开始,每年都回来与我们同住一两个月,成为我们晚年生活的亮点。有一次,丫丫忽然问我:你和爷爷是谁先说“我爱你”的?我为之语塞。丫丫天真的追问倒是让我回顾我们半个世纪的相携相处,可以用“精神的”和“默契”两个词来概括。
我们的确从来不过生日,没有互送过礼物,包括结婚也无所谓定情的“信物”,唯一的就是我母亲知道他喜欢写毛笔字,送过他一块砚台。那个年代,一切风花雪月、诗情画意都为“革命”所扫荡。送花之类更谈不上。
除了时代背景外,与个性也有关。我们都特别怕繁文缛节、怕柴米油盐,直到七十年代从干校回京,才勉强安家。多少年在一起出入各种场合,他从来没有注意过我穿什么衣服,当然也从来没有给我买过任何衣物。“文革”初期,在“一锅端”下乡之前,我们单位先在京郊建立了临时“干校”,我属于第一批下放,他则暂时“留守”机关。
天气开始转冷时,有同事回机关办事,难得乐民想到托她给我带寒衣,我打开包裹一看,竟是八岁女儿的小棉袄!此事传为笑柄,成为同事间的一个“段子”。其实,在他生病前我也几乎没有为他买过衣物。八十年代初,我第一次赴美作访问学者期间,他穿着已经露棉絮的破棉袄上班,单位的女同事看不过去,拉他去做了一件新棉袄。我回国后,她们和我开玩笑说:老陈活到五十五,衣服破了没人补。我反唇相讥说:我们同病相怜。
这是我的“平等观”。他对我最大的理解和支持就是对这“平等观”的尊重。他从来不要求我做传统意义上的“贤妻”。我对他的评价是:“一个高尚的人,一个脱离了大男子主义低级趣味的人。”我们虽然在同一“界”,甚至在同一单位工作,只是长年奔忙于各自的领域,出差都从无机会同行,所以也常是离多聚少。
他知道我在关注什么问题时,常常会忽然拿一本书走到我书桌旁,指给我看某一段话可能对我有用。我在电脑上看到他可能感兴趣的材料也常打印出来给他。不知从何时起,我们有了喝下午茶的习惯,那是一天中最惬意的时候,放下手头的工作,一杯红茶、几块小饼,融精神与物质享受于一体,似乎人生到此别无他求。
直到他被宣判为病人,我才开始关注起家里的起居饮食。尽管如此,他仍然尽量一切自理,一切遵照医嘱,自律、自爱,堪称模范病人,不愿给别人添麻烦。他日常用的药物品种繁多而且服法复杂。这些药他都自己摆放得井然有序,按时、按量服用,从不需要别人提醒。我一向不赞成有些妻子把丈夫当孩子,无微不至地严加监管,不是限制饮食,就是整天追在后面给吃各种药。我在长达二十年的与病人为伴中,没有陷入那种妻子的境地,是乐民对我最大的体谅和帮助。而同时,我的生活、事业基本不受影响,甚至还能短期出国。他基本上不把自己当病人,所以我们的日常生活并无压抑感,而是有许多正常的享受。
不需要鲜花,不需要礼物。几十年来我们几乎是同步走过来,很难说谁受谁的影响。二○○七年七月碰巧有电视台到家中采访,那一年那一月适逢我们金婚纪念,记者要他当场给我写几个字。他写下了“志同道合,相互提携”几个字,并题为“金婚纪念”,落款陈乐民。这是他送我的最后礼物。这八个字包含了我们相伴一生的丰富内容,永远挂在我的卧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