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11月,湖北省委第二巡视组到武汉市青山区巡视时发现,青山区委常委、政法委书记高玉奇在任青山区建设局局长时擅自动用基建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并造成巨额亏损。2015年,武汉市纪委对高玉奇有关问题立案调查。
2009年9月,高玉奇儿子毕业后成为某银行的客户经理。年末,他向父亲表示,希望父亲能够帮忙购买该银行的信托产品。
既能“有效利用”区建设局“闲置”的建设专项资金,又能提升儿子的工作业绩,并且还能得到好处费,高玉奇认为这是一个一石三鸟的好“买卖”。
为了签订合同,高玉奇首先极力安抚分管财务工作的徐某,“某信托公司是正规单位,不会出事的,有问题我担着!”“现在市、区财政‘分灶吃饭’了,不赚点钱不行了”。面对顶头上司,徐某只能同意。
没成想该笔投资一路与“熊”为伴,亏损近700万元。2011年4月,高玉奇拟被提拔为副区长。为了应付离任审计,高玉奇又让徐某编造了一份所谓的《专题会议纪要》,内容为经集体研究决定购买理财产品,收益用于解决办公楼建设及弥补事业人员经费。这次离任审计被其轻易蒙混过关。
为了弥补亏损,高玉奇甚至以区委政法委书记的身份约见投资公司负责人,将亏损定性为可能影响社会稳定的事件。经过威逼利诱,投资公司陆续赔偿返还了约300万元。
高玉奇从动下歪念到事后补救,各环节竟然被“一路放行”,高玉奇还得到了“带病提拔”。亏了钱惹了祸,但若是赚了钱、填了坑,各式造假“台账”一应俱全,儿子喜获“好处费”,个人升迁顺畅最终结局只怕有所反转。
“将权力关进制度笼子”不是一句空话。从公款的闲置起,到公款管理的透明度、监管力度,缺乏一股有效力量予以制约,自然就大大提高了被“有心人”挪用的风险,甚至像此案例一般造成“盈利即可能免罚”的后果;与此同时,组织部门、纪检部门、审计部门,对于官员的日常监督和提拔任用只看人、不看病,离任审计“虚晃一枪”,如此反倒助长了此类官员的贪腐气焰。
(《中国纪检监察报》红网 2.14 余祖欣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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