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11月12日,某银行合肥分行与宿州市埇桥区朱仙庄镇宋庙小学贫困学生结对捐资仪式在宋庙小学举行,仪式上30名受捐学生每人接受了1200元的捐助。随后,32名银行员工、所有受捐助学生、镇中心校工作人员、宋庙村“两委”成员、宋庙小学教职工以及镇党委宣传委员,一行共计86人前往当地“农家小灶饭店”就餐。
就餐捐助者并不知道,为了筹集这笔餐费,宋庙小学已经提前向30名受捐助学生家长每人收取了200元,共计6000元备用。
调查显示,当日就餐完毕校方并没有马上结账,原因是宋庙小学校长马计杰担心动用受捐助学生的钱结账有风险,让学校报账员给饭店写了欠条,打算观望一段时间,如果不出事就用这笔钱支付餐费,如果出事就把钱退还学生家长。
去年12月14日,马计杰听闻有记者询问情况,深感事态严重,立刻通知校报账员,让他抓紧时间联系家长退钱。于是,14日、15日两天,学生家长一一签字领回了当初交的钱。
去年12月25日上午,埇桥区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朱仙庄镇宋庙小学校长马计杰违反群众纪律的处理决定。随后,安徽省、宿州市组成省市调查组调查“11·12事件”,并同时审查埇桥区委的前期处理意见,开展延伸调查。目前,市、区两级20名相关责任人被处理,区教体局局长和校长被撤职。
(《北京晨报》1.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