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偷拍县长收礼视频”而闻名的汪冬根案日前二审判定:寻衅滋事罪证据不足,不予认定,将六年刑期改判为五年零六个月。
2013年9月17日至20日,汪冬根拍下多人去江西宜春市万载县县长家送礼的视频和照片,拍完视频18天后,汪冬根被警方带走。由于汪冬根拍了视频后并未提出明确诉求,因此检察院没有起诉这一行为。
检察院起诉的是汪冬根另一起偷拍事件。2011年汪冬根秘密拍摄到万载县康乐街道党委书记卢某与万载县卫生局局长魏某某一起打麻将的视频,并将视频在互联网上传播(经汪冬根处理,在网上传播的视频仅能看清卢某)。2012年7月左右,汪冬根受人所托,找到时任万载县卫生局局长魏某某,要求魏某某违规为他人办理医保报销事宜。因慑于汪冬根拍摄的上述视频,可能对自身不利,魏某某指示卫生局下属单位医保局工作人员违规为此人报销医药费11187.8元。
2015年7月17日,宜春市袁州区法院认定,汪冬根偷拍万载县卫生局原局长魏某某打麻将、要挟报销医保,以及夸大伤情骗保和发生交通事故后叫人打人等行为,构成了敲诈勒索罪、诈骗罪、寻衅滋事罪,判处汪冬根有期徒刑六年,并处罚金1.5万元。之后,汪冬根不服一审判决提起上诉。2016年1月12日,宜春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了二审判决,“三罪”少了一罪,法院认为其寻衅滋事罪证据不足,不予认定,并将六年刑期改判为五年零六个月。
汪冬根的辩护律师刘成星表示,“即使汪冬根有敲诈言论,但卫生局是国家机关,不是自然人,不能成为敲诈勒索的受害者。魏某某作为国家工作人员,受到威胁为什么不报警采取合法方式解决,而是利用职权违规发放保险费?”
公开信息显示,万载县卫生局原局长魏某某并未因违规报销医保而公开受到处分。2013年至2014年期间,魏某某担任万载县委统战部部长,2015年又任宜春市外事侨务办公室纪检组长,副调研员。
(《北京青年报》1.28 周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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